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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发委开展第34届牡丹文化节前旅行社行业检查整治工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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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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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姑娘带来了三月的融融暖意,又将带来四月的花枝招展。随着第34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的临近,备受人间四月天眷顾的洛阳,处处美景如画,繁花似锦。如此良辰美景,怎能让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或虚假广告坏了游客赏花、出游的好心情!

3月28日至3月31日,为给来洛游客营造更好的旅游环境,市旅发委、市工商局重拳出击,联合开展全市旅行社分支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对旅行社行业进行检查整治,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

1.严重违法违规者将被取缔经营资格

3月28日,在全市旅行社分支机构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上,市旅发委副主任孙小峰介绍,市旅发委、市工商局联合行动共分6 个检查小组,检查对象为全市各旅行社分社、旅行社门市部(服务网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登记备案,证照、名称是否规范,经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等。

会上,孙小峰对我市旅行社400 多家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注销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强调旅行社是洛阳旅游的窗口单位,各旅行社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整治工作,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及管理、服务水平。

“此次联合检查,要全面细致地对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人员需认真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并建立检查文字档案资料,存档备查。”孙小峰说,对检查中发现的旅行社分支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取缔经营许可资格。

2.重点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

“旅行社分支机构是否在所在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取得“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否按规定向旅游监管部门备案;其名称、标牌是否规范,是否含有使消费者误解的内容;是否存在准许部门或个人以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与分社和服务网点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报酬并为其购买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此次检查重点。”陈向涛说。

会上,市工商局副局长吉建宾强调,此次与市旅发委展开联合检查,旨在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资格,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让百姓和游客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投诉有门,能找到有能力承担责任的责任人。

“此次检查,市工商局将重点检查旅行社分支机构有没有无照经营、不亮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及虚假广告等情况,严格执法,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零容忍’整治,让违规的不敢再违规,让违法的受到相应的处罚。”吉建宾说。

3.让旅游市场更规范让花香美景更诱人

市旅发委主任王晓辉在会上表示,近年来,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在发展全域旅游的时期,市旅发委更要同工商、公安、交通、园林等部门形成合力,促进洛阳旅游发展。

“此次联合检查,就是要在第34届牡丹文化节来临之际,让洛阳旅游市场更规范,让旅游服务更优质,通过联合执法、保护合法、打击违法,提升我市旅游行业整体水平,树立良好旅游形象,保证牡丹文化节期间,给游客更好的赏花、游玩体验,提高游客满意度。”王晓辉说。

市旅发委副主任陈向涛在会上表示,此次联合检查,市旅发委将依据旅游法,重点检查旅行社行业以下几个方面: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未经许可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拒绝履行合同;

■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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