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被周星驰起诉分红不足 回应:已按合同执行
昨日,有媒体曝出“周星驰把华谊告上法庭”。消息源来自北京市三中院:为讨回《西游降魔篇》所欠的8000多万分红及收益,周星驰公司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谊)告上法庭。为何周星驰公司和华谊算出来的账不一样?到底周星驰应该拿到多少分红?南都记者昨日向华谊的相关联系人追问此时,对方只简单回应称“已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作”。
周星驰执导、华谊出品的《西游降魔篇》于2013年初在中国内地赚得12.48亿元人民币票房。在庭上,华谊称片方的实际取得的票房收益“不超过5亿”。按照中国内地票房分成的行规,制片方能分得的票房收益约为总票房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此一算,投资方所得的收益约为4.2亿元。在这桩案子里,周星驰控股的崴盈投资有限公司称,2012年因电影《西游降魔篇》先后与华谊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和补充协议。由于对影片市场评估较好,周星驰曾与王忠军口头商定,若票房收入超5亿元,华谊兄弟公司可给予原告票房分红。后就票房分红问题,双方通过邮件签了第二份补充协议。
截至2013年8月30日,该片实现票房收入12.48亿元人民币。因此,原告认为根据协议华谊应分给其分红和收益共计1.77亿,但被告只给了8000多万,于是周星驰公司要求法院判令华谊支付收益分配款8610万元人民币。
庭审中,被告华谊证实双方此前签署了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但否认第二份协议成功签署并生效。其次,即使第二份补充协议生效,涉及的票房分红基数也应该以实际收入,而不是总票房收入,“还有院线分成,事实上,华谊实际取得票房收入不足5亿。”因此华谊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至于为何双方会就收益分红存在如此大的分歧,南都记者昨日向华谊了解此事,对方只简单回应:“华谊兄弟在此次合作中一直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合作条款执行合作。目前此合作涉诉,请等待法律的评判。”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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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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