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玛读英国间谍︱“八卦啊我想八卦”
“剑桥间谍”有点儿像百花里小团体。他们从不缺大量的热心爱好者,尤其在英国,许多人出于相同的原因。八卦教信徒忠心耿耿地供奉着百花里和剑桥五杰(伯吉斯、麦克莱恩、菲尔比、布朗特和凯恩克罗斯)的生祠,而八卦又与阶级难舍难分——谁属于哪层,谁不属于,谁对谁做了什么,谁保守了罪恶的秘密。那些我们依然记得(并且依然在八卦)的双面间谍们都上过公学,这不是没有原因的。没上过公学的那些,比如乔治·布莱克,则少有人注意。
掩盖是这群人的重要特质。谁有资格入圈,谁该被排斥,是俱乐部小圈子的头等大事,而且总是极为秘密地进行。之所以我们至今仍对上流出身的叛徒有如此兴趣,因为我们想去理解他们为何要叛国。毕竟,他们从未被排斥。这些受器重的俱乐部成员,为何要背叛同人?
流俗的回答是他们虽然看似实诚的会员,但实际上仍格格不入,因为他们有的是同性恋,有的是秘密的党,有的则痛恨父辈。去年刚刚去世的乔治·布莱克是西蒙·库珀新书《快乐的叛徒:间谍、谎言、苏联——乔治·布莱克的超常人生》的主角,他不仅不是上流出身,而且相当外国。他母亲是荷兰人,父亲虽然是不列颠公民,但是来自君士坦丁堡的犹太人,名叫阿尔伯特·毕哈。乔治长大后把姓氏改成了英式的“布莱克”。
1963年布莱克的苏联间谍身份被揭穿后,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不像在俱乐部里如鱼得水的金·菲尔比,他没有得到坦白换赦免的待遇。依据《官方保密法》,他被判有罪,刑期四十二年。就连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都觉得“判得太狠了”。不过还好1966年布莱克从“苦艾丛”监狱逃脱了。
库珀引用了查普曼·品切(Chapman Pincher)的话解释了为何布莱克遭此严判:“MI5和MI6的人都告诉我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外人,同事们都不喜欢他’,所以没有任何内部的力量去帮助他免于起诉。”勒卡雷作为大英阶级意识的内行人,不喜欢菲尔比正是因为他“出身堡垒内部”,从内部瓦解了堡垒,勒卡雷同情“出身异国、毫无种族优势的”布莱克,因为他“花了很大力气想要获得认可”。勒卡雷也觉得自己与俱乐部格格不入。他父亲是个骗子,总爱说自己一辈子在“装绅士”。
剑桥间谍们被人问起为什么要当党时,他们一定会说到1930年代的反法西斯主义。那时候他们还是学生,党似乎是横扫欧洲的法西斯狂潮的唯一严肃对手。安东尼·布朗特后来回首自己的职业生涯,玩世不恭地将之总结为“牛仔和印第安人”。迈克尔·霍尔兹曼的新书以菲尔比与朋友及后来的敌人——CIA反间谍情报处主任詹姆斯·安格尔顿为主角,选取的角度略微不同,解释了许多活跃分子的行为模式,不论他们是否变成了双面间谍。
美国社会也有阶级问题,但比英国流动性强。安格尔顿家在一代之间便从伊利诺伊乡下的无名小卒上升到了能说几种语言、住意大利豪宅的富裕阶层。不过“吉姆”(詹姆斯的昵称)也不合群,成天满脑子诗歌,在意大利和美国之间搬来搬去,寻找“某种神话”让生活有意义。他在庞德的诗歌中接触到了法西斯狂想,在耶鲁学了文学理论。接下来的二战中,他在伦敦找到了神话,成了金·菲尔比的美国徒弟。他有了为之奋斗的志业。他说碰上菲尔比后,“我曾经只是感兴趣的情报世界如今吞噬了我。”
其实真正吞噬了他的冷战,这就是为何他把菲尔比泄露英美的背叛行为视为私人恩怨。他从英国“朋友”那儿学到了所有技能,也将用后半生努力修补“金干的好事”所造成的破坏。安格尔顿之前往往被描绘成一个醉醺醺的偏执狂,他对抓住“鼹鼠”的执迷要比那些已经暴露的更有破坏力。霍尔兹曼这本繁冗乏味的新作有一个新鲜视角,就是对安格尔顿作了更为正面的评价。他认为安格尔顿执迷有理,利大于弊。
那么乔治·布莱克的神话是什么?和他那一代所有阶层的所有人一样,他的生命由战争塑造,他在荷兰抵抗组织里找到了年轻人的冒险精神。后来,他在朝鲜战争中担任英国秘密情报处的官员,此时内心信仰发生了改变。他本该支持无情的韩国政府,但他发现这个西方的盟友其实是一群法西斯。南方的左翼反对派在看他来倒像是二战时期的荷兰抵抗组织。在被朝鲜人俘虏后,他彻底改宗了。他想,如果要去死,也要为自己信仰的事业。主义就是他的新信仰。
在库珀笔下,布莱克不是为了找刺激去当苏联的间谍,也不是因为已经不复存在的纳粹威胁,更不是为了钱,而因为他真心信仰。他一直是信仰坚定的那种人。库珀追溯到了布莱克母亲那一边的加尔文派根源。住在莫斯科给苏联特工上间谍课时,他会用东正教圣像装饰公寓。他曾说,“主义和教差不多,就是多了科学打底。”
库珀曾经与布莱克长时间交谈,试图理解他。他的结论是,布莱克的荷兰成长经历要比他对英国的情感更重要,他对英国只是喜爱,谈不上眷恋。作为一个双面间谍,布莱克的软肋是他不太会撒谎。菲尔比在1951年被怀疑的时候,可没对MI5的审讯官说实话。布莱克在类似场景下,发现根本无法掩饰自己对主义的忠诚。
库珀认为加尔文派对表达自身信仰的坚持能够解释布莱克的坦白。库珀的荷兰朋友告诉他,清抵抗斗士会对盖世太保说实话,因为“他们的信仰不允许他们说谎”。对此我表示怀疑。把手指甲拔掉更有可能让人招供吧。总之布莱克的生平肯定描述了信仰者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从一种信仰改变到另一种信仰,但热忱丝毫不变。
这些英国间谍的共性是,一旦他们在莫斯科定居,就再也不会公开否认自己对苏联的信仰。那会毁掉为他们的生命带来意义的神话。不过,布莱克清楚地对库珀说过,他们都对自己为之奉献生命的那个沉闷的、破旧的、压抑的国家感到了幻灭。有些人消化得比其他人好一些。菲尔比从来没学会说俄语,酗酒严重,在迟到的《泰晤士报》上仔细读板球赛的比分。麦克莱恩融入苏联社会更成功些。布莱克似乎是他们中适应得最好的。他俄语流利,没有国家但有坚定的信仰,对妻子和乡间别墅也挺满意。尽管西蒙·库珀千方百计想让他真情流露,他依旧是满嘴无比正确的废话。
剑桥五杰就来劲多了。布莱克没有挤进百花里/剑桥小圈子。艾伦·贝内特编剧、约翰·施莱辛格导演的精彩影片《一个英国人在外国》(An Englishman Abroad)讲的是盖伊·伯吉斯的莫斯科生活,他是那伙人里最花哨的一位。别人问他最想念英国什么,他回答:“八卦啊,我想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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