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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举报前员工敲诈勒索被羁押251天,类似经历者表示因内部举报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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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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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大白新闻”

据市界等新媒体报道,华为又曝出员工离职被公司起诉敲诈勒索,并被羁押长达251天。

29日,一份有关华为前员工李某元获得刑事赔偿的决定书在网上曝光。决定书显示,李某元2005年入职华为任工程师职务,于2018年离职获得赔偿金额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羁押251天,如今因证据不足重获自由。

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李某元到底是是被错告还是诬告成为网友最关注的问题,不少网友期待华为能够给出官方回应。

29日,记者向华为媒体事务部工作人员确认该事件,其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回应。

资料图,图片来源网络

离职员工被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后释放

网传的一份《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李某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职务,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其于2018年1月31日从华为公司离职。

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某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2018年3月8日,通过部门秘书周某某的个人渤海银行账户向李某元招商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4742.98元 (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不过,李某元因此被举报敲诈勒索,于2018年12月1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该案由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李某元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3月21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定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依照相关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决定对李某元不起诉。李某元于2019年8月23日释放,共被羁押251天。

图片来源网络

随后,李某元请求国家赔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1月25日,决定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904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7755元,两项合计107522. 94元,并向华为和其父亲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或因内部举报被报复

在网易与前员工纠纷余温下,事件一经爆出,立即引来广泛关注。在社交平台知乎上,有关该事件的讨论,在短短4小时内,引来5百万次浏览,近1700条回答。

离职补偿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为何却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敲诈勒索呢?

一位认证为华为前工程师的“华为北非林夕”爆料称,李某元2017年曾举报过逆变器业务造假,公司处罚了造假的领导,而公司没有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导致他被“怯除平庸”,被打击报复。而之所以没能起诉他,“是因为他留了一份跟HR何承东谈离职补偿时录音在新公司电脑上。”

知乎截图

在此前10月底华为HR胡玲事件发酵时,这位网友也曾在知乎回答上提及过该事件:“HR太黑。我是原北非地区部员工曾梦(工号00233067),被北非无线主管刘健构陷旷工开除,又以在摩洛哥笔记本电脑被偷为由,告我诈骗罪关了我三个月看守所。我网络能源的兄弟李某元,因拿了劳动法规定的2N裁员赔偿,被HR何承东诬告敲诈勒索,关了八个月看守所,要不是他老婆拿出他跟何承东劝退录音,还出不来呢。所以我一直在告诫同事,跟主管和HR谈话一定要录音!一定要录音!一定要录音!”。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案件或许有疑点。一位自称离开3年的前华为研发体系人称,8年工龄会自动拿N+1再入职,所以李某元2005年入职,2013年会拿一次N+1离职再入职,到2018年,实际工龄应该是5年。正常离职结算N+1都是财经统一入帐,怎么会个人转帐?另外为什么会有2N(一般是N+1),且会定为勒索罪,估计案子背后有其它不方便公开的问题。

事情关键还是李某元与人力资源部的谈判录音,目前录音内容没有对外披露,关键细节外界还无法得知。

11月29日,记者向华为媒体事务部工作人员确认该事件,其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回应。

HR曾实名控诉

此前10月底,华为内部交流平台华为心声社区传出HR胡玲实名帖《研发兄弟们对不起,我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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